铁券学院 | 收到法院传票可以置之不理吗?

01 收到传票怎么办

受我国传统观念的影响,很多人对打官司、上法院还是比较忌讳的,尤其是被告。那么作为被告,收到法院传票可以置之不理吗?如果不按照传票上时间去参加庭审会有什么不利后果?

 

 

02 不参与庭审的后果

很多人之所以害怕打官司,主要是对法院不太了解。其实,法院的传票就是个通知,通知当事人在什么时候去法院说一下纠纷的事。法官的地位是中立的,不会只听一方的一面之词。但如果被告收到传票不去开庭,法官就只能听原告的一面之词,此时吃亏的往往就是被告。既然案件被法院受理了,那就说明原告对其诉讼主张已向法院提交了初步证据,法院总是要对该案件作出处理结果的。作为案件的被告,有权据理力争对原告的主张进行抗辩,不参与庭审的后果就是放弃此项权利。

 

 

而且,法院审理案件都是有期限的,不会因为被告不出庭就无法做出判决。而这种被告不做任何抗辩的情况,在法官眼里往往就会被认为是默认原告的证据和陈述,法官很有可能直接判决原告胜诉。在判决后的一定期限,如果被告又不上诉,则原告就可以拿着该判决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此时,如果被告再不履行的话就可能成为“老赖”。

 

03 拒不到庭的,可能会被拘传

 

 

有些特殊情况,如涉及赡养、抚养、抚育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案件,法院是有可能采取强制措施把被告抓去开庭的。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零九条规定:“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,经两次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可以拘传。”

04 智能送达

有些自作聪明的人会认为,不签收法院的传票快递不就可以了吗。随着技术的进步,法院现在已有了智能送达的对策。根据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智能送达系统若干问题的解答》第六条:“对于无法取得联系的当事人,智能送达系统将全渠道查询当事人送达地址。目前的查询范围主要有:从三大运营商调取的实时电话号码,当事人在移动微法院、浙江法院网等注册时填写的地址,一年内省内其他诉讼中提供的地址,一部分当事人在行政机关登记的地址,来自电商平台等第三方平台的常用地址等。以上获取的地址将根据活跃程度依次发起送达,直至穷尽所有送达方式后,进入未妥投待公告任务单,由办案法官确认后再行公告送达。”

05 谨防“传票”诈骗

值得一提的是,现在骗子无处不在,利用法院来行骗的骗子也不在少数,传票也是他们惯用的伎俩。不过对于假传票,还是比较容易甄别的。因为传票上通常会有案件的案号,当事人可以拨打各地的12368司法服务热线去核实真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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